4岁童被咬伤无处索赔 肇事狗找不到狗主人没着落

来源:福州晚报作者:吴康乐

4岁童被咬伤无处索赔 肇事狗找不到狗主人没着落

沈女士儿子的脚伤

  福州新闻网7月26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吴康乐 文/摄)还不到4周岁的孩子被狗咬伤,右脚血流不止。事发时将狗牵走的人却始终不承认自己是狗主人。7月24日9时许,长乐金峰沈女士的儿子在自家店门口被狗咬伤,随后高烧不退。因无人承认是狗主人且找不到肇事小狗,沈女士面临无处索赔的问题。

  4岁男孩

  自家店门口被狗咬伤

  沈女士描述,7月24日9时许,她在店里面忙活,儿子就在店门口玩耍。听到儿子的哭声后,她看到儿子的右脚在流血,冲到店门口发现是一只狗咬伤了他。

  是谁家的狗?沈女士告诉记者,在她大声喊叫让狗离开时,对面的一家门店店主走过来牵走了狗,还告诉她先让小孩治疗。

  孩子的腿上有多处抓痕,右脚上还有一道很深的伤痕。沈女士当晚前往医院,让儿子注射了狂犬疫苗。可是昨天凌晨2时许,孩子突发高烧,沈女士马上给他服了药。孩子的高烧吓坏了沈女士,她觉得发烧和被狗咬伤有关。

  昨天,沈女士再一次去找将狗牵走的店主。对方却告诉她,他不是狗主人,不负责赔偿事宜。

  肇事狗找不到

  狗主人也没着落

  沈女士的店位于长乐金峰镇华阳中学对面,昨日,记者在沈女士店里看到,孩子右脚上的抓痕还没有完全康复。沈女士告诉记者,儿子被狗咬伤后一直不舒服,高烧也刚刚退。

  沈女士描述,咬人的狗大概五六斤重,是只小狗。让她气愤的是,她明明看到是对面的店主牵走了狗,可是对方又不肯承认自己是狗主人。她到对面店里找,没有发现那只狗。后来她报警,警察也没在现场找到咬伤人的狗。

  根据沈女士的指引,记者也在对面店内找到了那位店主。对方告诉记者,他知道沈女士的儿子被狗咬伤,可是那只狗真的不是他养的,他没有责任赔偿医疗费用。“附近野狗很多,我是会喂养,但我不是狗主人。”

  孩子被狗咬伤,却出现无人负责的问题,给小孩打狂犬疫苗需要一定费用,而小孩的病情也让她担心。沈女士不知如何是好。

  被流浪狗咬索赔遇难题

  昨日,记者联系了金峰镇派出所民警,警方表示没有找到狗主人无法立案。警方将出面协调,尽量处理好此事。

  福建知信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伟坤称,由于沈女士小孩的伤情不太严重。若出现伤残的情况,警方完全可以以刑事案件立案,此事件中,若沈女士第一时间报警,能够给警方提供有力线索。由于事后报警,导致狗主人无法确定,出现证据不足的情况。

  若咬伤人的狗是流浪狗,受害人如何索赔?陈律师表示,由于流浪狗无法确定其所有人或管理人,受害人便失去索赔对象,只能自行承担责任;若是他人偶尔喂养的流浪狗,法律上也难以界定其为所有人或管理人,那也失去其作为赔偿主体的前提;如果流浪狗是在封闭式的小区内咬伤他人,小区物业就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因为物业公司对小区居民的安全问题有提醒或者保护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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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龄童脚被狗咬伤后,还生病发烧

  海峡网7月26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余少林 文/图)“小孩子在家门口尿尿,不承想,脚被小狗咬了一口,大哭不止。”昨日,在长乐做生意的沈女士向海都报反映,她的儿子被狗咬后,她找过“小狗主人”,对方却拒付医药费。“不赔就不赔,对方却连句道歉的话都没有,还不承认狗是他的,实在令人心寒。”

  5分钟没盯紧 小孩被狗咬

  沈女士是泉州人,一家人在长乐金峰华阳村华阳中学附近开超市。周四上午9点多,4岁大的儿子尿急,站在超市门口小便。

  “一会儿工夫没盯紧孩子,就出事了。”沈女士说,她正在超市内打扫卫生。小孩子出去不到5分钟,她就听到外面传来“哇哇”的哭声,赶紧跑出去一看,“对面废品收购站养的一条棕色小土狗,正在孩子脚边‘转悠’。我问孩子出了什么事,孩子哭着说‘脚被狗咬了’。我掀开孩子的右裤脚,发现孩子脚上有一小道伤口,还有几道轻微的抓痕,伤口处流了点血。”

  昨日下午,在沈女士的超市内,记者见到沈女士的儿子,掀开右裤脚,可见一小道快要愈合的伤口,旁边还有两处已经结痂的抓痕。

  “小狗主人”变卦不愿赔?

  沈女士说,发现孩子被咬后,她抱着孩子到对面的废品收购站找狗主人。“小狗主人表示愿意赔医药费,随后,对方到超市抱走小狗,用狗链锁起来。”当天,她带着孩子到长乐疾控中心看医生,打了狂犬疫苗针,一针100元,医生说要打三针,共300元。可孩子看完病,她再找狗主人,对方却变卦,不愿赔,“还将狗藏起来,并称‘狗不是他的,是捡回来的’。”

  记者到废品收购站,试图寻找当天咬伤孩子的小土狗,但并未发现小狗的踪影。记者询问废品收购站的陈依伯,陈依伯否认狗是他的:“我哪里养狗了,这里到处是流浪狗,咬伤孩子的就是条流浪狗。”

  “被狗咬伤当晚,孩子还生病发高烧。”沈女士称,几百元医药费不多,对方可以不赔,但这种推卸责任的态度,令她十分气愤。目前,沈女士已经报警,民警正介入处理此事。

  律师提醒:最好第一时间报警

  福建省紫阳律师事务所俞顺源律师说,我国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此案的关键,就是要有证据证明小狗是谁的。他建议,如遇沈女士的情况,最好第一时间就报警,先锁定住证据。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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