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卖给餐馆
市民说,货车街边非法充装气,已有半年时间
餐饮店使用液化气 必须符合规定
据了解,去年厦门“9·19”和“11·25”两起燃气爆炸事故,经调查都系使用50公斤液化气瓶引起。为吸取惨痛教训,厦门市市政园林局曾下发《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关于禁止中小型餐饮场所使用50公斤液化气钢瓶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经营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餐饮店禁止使用50公斤装液化气钢瓶。
那么,福州是否也有类似的规定?对此,福州市液化石油气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家法规还没有对餐饮店使用50公斤装的液化气瓶进行限制,但有的地方性法规或条例有做出相关规定,例如厦门,但福州地方法规尚未有此限制,餐饮店目前仍可以使用符合规定的50公斤装液化气钢瓶。
不过,该负责人表示,正规的液化气钢瓶必须符合三个条件:一、瓶上有企业条形码;二、餐饮店与企业双方有签订合同;三、有三联单凭证。如果没有符合上述三个条件,可初步认定为“黑气”,餐饮店可拒绝使用,如果明知是“黑气”仍使用,区一级执法部门一旦查实,会对钢瓶进行没收,并对餐饮店业主做出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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