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深圳7月23日电深圳交警于23日下午通过其官方微博发布《关于森林公安分局副局长钟宇军事故逃逸案件的后续情况通报》(以下简称《通报》)。
《通报》称,该案件发生于2015年4月20日晚,深圳森林公安副局长钟宇军在福田区梅岗南街驾驶警车碰撞民用车辆后逃逸。经深圳交警福田大队调查后,对钟宇军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做出处1万元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记12分,并处10的拘留处罚,交通事故由钟宇军负全部责任。
《通报》称,钟宇军系案发后17小时归案,且自称事发前没有饮酒。对于钟宇军是否存在酒驾的情况,交警在钟宇军归案后第一时间抽血检测,检测结果为零。同时,对事故发生当晚与钟宇军在单位一起用餐的同事进行询问,皆表示在吃饭期间未留意其有没有喝酒。此外,对当晚事故发生后搀扶起回到单位的保安进行询问,保安表示未闻到其酒味。在钟宇军拘留期间,办案人员对钟宇军及其单位人员进行多方调查,均坚持原有证词。
《通报》称,事发后森林公安分局的上级主管部门深圳市城管局纪检监察部门成立了专门的调查组开展内部调查。迄今,交警方面未收到事发当晚钟宇军是否饮酒的情况通报。
据悉,案件发生后,关于钟宇军是否酒驾在网络上掀起了激烈的讨论与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