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认为姓名肖像被侵权 三大明星泉州维权
昨日下午,一位北京律师风尘仆仆地赶到丰泽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向法官递交了三份民事起诉书。
法官一看,原告可不一般:中国台湾知名影视歌艺人林志颖,中国知名跳水运动员、奥运会冠军田亮,国际知名模特、演员张亮——正是《爸爸去哪儿》第一季的三大主角。
三大明星为何起诉?
林志颖称,自己系中国台湾知名影视歌艺人,在中国大陆及亚洲地区亦享有较高知名度,他的肖像及姓名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田亮称,自己系中国知名跳水运动员,曾荣获奥运会等国际知名体育赛事多项冠军。退役后,涉足影视行业,主演《雷锋》、《骄阳似我》、《爸爸去哪儿》等影视节目,受到观众好评,自己的肖像及姓名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张振锁(艺名张亮)称,自己系国际知名模特、演员,凭借潇洒阳刚的靓丽外形参加《爸爸去哪儿》广受观众好评,更是首位登上米兰时装周T台的中国男模特,自己的肖像及姓名均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
三位明星状告的都是同样的对象:欧凡达公司及盈众润和公司。
三位明星表示,2014年年初,他们得知,第一被告欧凡达公司未经他们的允许,在其所开办的网站泉州汽车网(www.0595qc.com)中擅自使用他们的肖像及姓名用于第二被告盈众润和公司所销售汽车之商业宣传。
因此,三位明星认为,两被告作为广告的发布者和广告主,未经他们的允许,擅自在广告中使用他们的姓名和肖像用于广告宣传,已经严重地违反了《广告法》第33条之规定。
依据《广告法》第69条以及《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两被告应对其共同侵犯三位明星的姓名权和肖像权的行为承担致歉和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