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提出三点疑问
检方:开庭时将会解答
对于案件审理的整个过程,施先生在接受现代快报记者采访时,提出了不少质疑,认为多处程序存在违法行为。
质疑一:
鉴定程序违法
按照规定,对未成年人的身体进行检查,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场。但是,实际鉴定过程中,4月4日当晚警方对孩子伤情进行鉴定时,除了司法人员在场,并未有任何监护人和见证人在场。同时,只有一名法医对孩子进行伤情鉴定,严重违反鉴定程序规定。
质疑二:
涉嫌立案违法
4月5日凌晨,公安机关依据未加盖鉴定机构印章的、由法医个人出具的《关于施某某损伤情况的说明》即进行立案侦查,违反立案程序。这份说明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具有证明伤害程度的证据效力,不能作为故意伤害案的立案依据。因此,是否存在故意伤害犯罪事实尚未依法确定。
质疑三:
作出刑拘决定时无事实依据
公安机关正式的伤情鉴定文书2015年4月22日21时左右才向李征琴送达,并告知李征琴就该鉴定意见有权提出重新鉴定或者补充鉴定的要求。可是第二天,公安机关就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根本没有给予李征琴提出重新鉴定或者补充鉴定的时间。而4月5日即对其予以刑拘,构成轻伤的事实还没有有效证据证实,以故意伤害罪为由进行刑事拘留无事实依据。
对于上述几点质疑,记者就此采访南京浦口检方,检方表示对于这些质疑,等到法院开庭时会做详细解答。
现代快报记者 王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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