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买半年新车莫名自燃 厂家4S店保险公司都拒赔
福州新闻网7月16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李志波 通讯员 邵雪艳 王骞骞 文/摄)“我对车一直很爱护,并未改装过,维修和保养也都是在4S店进行,只不过在自家楼下停放了两天,车子怎么就烧起来了呢?”家住晋安区香槟路环南七村的张先生,最近因为自家爱车突然自燃而饱受困扰。
6月18日凌晨,张先生刚买了半年的新车,在自家楼下莫名起火,车辆烧毁严重。张先生分别联系了保险公司和4S店,但双方均认为不属于自己的责任,无法理赔。
去年12月21日,张先生在晋安区五四北利嘉路一家汽车4S店,购买了一辆轿车。张先生表示很爱护新车,维修和保养都在4S店进行。上月18日零时许,他被楼下的消防车声音惊醒,下楼查看发现竟是自己的新车自燃了。记者看到张先生的新车严重烧毁,油漆被烧成了灰白色,仪表盘等完全烧焦。“事发时,有小区居民看到车子是从驾驶位前方的位置开始烧的。”张先生说。
事发后第二天,4S店和保险公司都派人到现场查看。保险公司表示,从燃烧情况看车辆应该是自燃,但因为车主张先生没有购买自燃险,为此不在保险理赔范围内。
“没有购买自燃险是我没有顾全周到,但是4S店的态度让我心寒。”张先生告诉记者,由于事发当时小区监控未通电,没有拍下车辆自燃的证据,4S店先是以没有证据证明车辆是自燃的为由拒绝承担责任。随后在张先生的多次要求下,4S店才通知厂家于7月2日到现场调查取证。
“厂家调查后向我出具的鉴定报告的结论是,判断起火点为车辆前部,但未发现车辆质量问题。”张先生告诉记者,厂家和4S店自己做事故鉴定,自己卖车自己鉴定,类似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让人难以接受。“而且厂家代表到现场调查时,并未做任何技术鉴定,只是拍了照片,这样出具的鉴定报告准确吗?”张先生说,他买的新车还在三包受理期内,厂家和4S店有义务向他出具有说服力的鉴定报告。
昨日,该4S店的服务总监告诉记者,厂家出具的鉴定报告显示,起火点为车辆前部,但是并未发现车辆有质量问题,为此无法理赔。
“现在问题的关键是确定车辆起火的原因,目前警方已经排除了人为纵火的可能。”张先生表示希望厂家和4S店能够请第三方机构做一次公正客观的事故鉴定,“如果厂家和4S店还是用这种推卸责任的态度,我只能走法律途径维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