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大利嘉城两名老板非法销售间谍器材 分别获刑
在店里销售间谍器材,福州两名老板被判犯非法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分别被拘役2个月和3个月。
台江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年7月起,连城县男子马某某在福州市五一中路大利嘉城非法经营销售窃听、窃照器材。同年10月16日,警方在马某某店内查获疑似窃听、窃照器材21个。案发后,上述器材经鉴定,其中11个器材伪装成手表、U盘、汽车遥控钥匙、纽扣、黑色夹子,属于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近日,福州台江法院一审判处马某某拘役3个月。
另外,同样在大利嘉城非法经营销售窃听、窃照设备的台江区女子刘某某也被抓。2013年10月16日警方在该店内抓获刘某某,并且从其店内查获电子设备46台。经鉴定,9台设备被认定为具有专业间谍器材的功能和特征。近日,福州台江法院一审判处刘某某拘役2个月。9件定位仪器予以没收。记者 曾会文 涂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