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7月8日讯 云水谣景点原保安队长魏某收受当地导游贿赂,对导游简某带游客逃票、漏票不予查处,半年时间,逃漏票金额高达17万余元。昨日,经南靖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简某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个月;以魏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2013年8月,魏某担任云水谣景点保安队队长,履行维护景区验票处正常经营秩序、对逃、漏票人员进行补票和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逃、漏票等工作职责。而简某在景区从事为旅行团提供接待游客服务。同年年底,简某与魏某商量,由魏某以及由魏某交代景点验票人员李某、葛某、刘某等对简某带游客逃票、漏票的行为不予查处,简某从中获利后,按每逃票一名游客给魏某及验票班组5元的好处费。
2014年11月,会计师事务所对同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简某接洽三家厦门旅行社所购买景区票数与购票窗口票数进行见证,其中,三家旅行社在景点购买的逐日全票票数比逐日全票游客人数应购买的票数合计少2628张,价格合计173560元,购买的逐日半票票数比逐日半票游客人数应购买的票数合计少3张,价格合计135元。简某按照约定,共支付给魏某及验票人员李某、葛某、刘某等好处费合计13155元,其中魏某分得6075元。
(海都记者 曾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