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7月7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张笑雪)记者昨日从市政府获悉,我市将把2000年及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列入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计划。
市政府日前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区将依照《福州市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规定,把建设年限为2000年及以前、未建立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且居民要求整治强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意愿高、公共配套设施缺损、环境卫生脏乱差,严重影响居民生活质量的住宅小区列入整治计划。
在小区综合整治设计方面,原则上整治费用超过30万元的要进行专业设计,出设计效果图;整治费用低于30万元的,也要进行简单设计,出施工图纸。设计要依据整治标准与方案,结合各个小区的实际情况,以满足基本使用功能为原则,在建筑材料选用上以普通的建筑材料为主,充分考虑小区供气、供水、排水管网保护,避免对供水、供气、市政管网造成占压,充分体现设计美观、实用。
设计图要在小区醒目位置公示,广泛征求小区居民意见,区房管部门要会同建设、园林等部门对设计图纸进行审核,确保设计达到一定水准。
今年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资金原则上由各区财政承担,项目结算经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市财政按不高于审结价的50%予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