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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6个月大女婴被性侵案开庭 检方提供证据不全
东南快报讯(记者 刘清华)前天,福建政和县6个月大女婴遭堂叔性侵害一案在政和县法院开庭审理。因检方提供相关证据不足,法庭宣布择日开庭再审。
5月21日上午9点,“政和女婴被侵案”在政和县法院开庭。由于涉及未成年人遭受性侵,法院不公开审理此案。当天法庭上,除了法官及公诉人员外,只有受害女婴的父母、犯罪嫌疑人徐某,以及双方代理律师在场。
公诉机关控称,2015年1月27日15时许,被告人徐某在同村人徐先生家喝完喜酒后,将徐先生的女儿(2014年7月生)抱到附近茶园,实施淫秽行为。经政和县公安局法医鉴定,女婴的受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徐某以刺激性欲为目的,实施淫秽行为,并致被害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款,应以猥亵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件审理将近三小时,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及受害方的疑问,主要集中在对法医的质疑,要法医详尽描述当初检查小孩时,小孩受的是何种伤害,这对案件定性为猥亵罪还是强奸罪至关重要。两位法医当日到庭参加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