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致列车中断近2小时破坏铁路案肇事者被判刑8年
身为铁路职工,为泄私愤竟拆卸铁路轨道设施、设置障碍物,造成火车线路中断行车1小时50分。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近日公布裁定书认定,沈阳铁路局大连工务段线路工祁传玺犯破坏交通设施罪,终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
祁传玺今年51岁,原系大连工务段熊岳城线路车间线路工,营口下辖盖州市人。因其在工作中犯错、受到处分而非常不满,于2013年9月间酝酿制造破坏铁路事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祁传玺于2013年9月22日4时30分许,携带两把自制扳手,进入沈阳铁路局大连车务段九寨车站北侧(即沈大线上行线168公里25米处)的6号道岔后部,在引轨接头附近的西股钢轨处,用扳手拆下钢轨内侧冻结接头夹板,将其一端摆放于轨枕扣件上,另一端顶在水泥轨枕上,使冻结接头夹板高于钢轨表面。
当日4时57分,哈尔滨至大连的T262次旅客列车运行至该处时,牵引机车与高出钢轨表面的冻结接头夹板相撞,致使机车运行方向右侧排障器托板向上突起变形,运行方向右侧扫石器固定橡胶铁片折翻,右侧排沙管脱落,机车变压器箱体破损。沈大上行线中断行车1小时50分。
另查明,在正在使用中的钢轨上放置障碍物,足以使列车发生倾覆、毁坏危险。
法院认为,被告人祁传玺拆卸正在使用中的铁路轨道设施,在轨道上设置障碍物,足以使火车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其行为已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为此,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作案工具扳手两把,予以没收。
(记者 范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