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点三:使用统一、规范的誓词
此前,有不少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了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建议。在今年全国人代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龙国英就建议,尽快在全国范围内规范宪法宣誓制度及其活动方式,规范宣誓活动的主持人、誓词、程序、场所等,将宣誓活动规范化、法制化。
在草案起草过程中,多数人认为目前规定的宣誓人员虽然在级别、种类、工作任务等方面各有不同,但在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履行宪法职责的要求上是相同的,誓词应当一致。此外,韩晓武说:“统一、规范的誓词也有利于保证宣誓的严肃性。”因此目前草案提出了适用于所有宣誓人员的誓词。
草案规定了宪法宣誓誓词共65个字:我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宪法职责,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忠于祖国、忠于人民,自觉接受监督,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努力奋斗!
看点四:分三种情形组织宣誓活动
韩晓武介绍,宪法宣誓制度的适用对象,涵盖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各类国家工作人员,种类繁多、情况复杂。因此,对宣誓活动组织工作的规定,应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既突出重点,又兼顾各方,同时又便于操作的原则。
为此草案规定了组织宣誓活动的三种情形:一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宣誓仪式,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等负责组织;第二,国务院及其所属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宣誓仪式,由任命的机关组织;第三,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机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其宣誓仪式具体组织办法由省级人大常委会参照决定草案制定。
草案规定,宣誓人宣誓时要右手举拳、宣誓场所要悬挂国旗或国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