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 拆禁养区内猪场不能谈条件
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政府农业服务中心主任陈玉山介绍,其他大型养猪场都拆了,只有永兴养殖场是“钉子户”。该养猪场是当地人苏某霞于1997年11月建的,是西天尾镇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养猪场之一,也是目前西天尾镇最后一家大型猪场。
陈玉山说,西天尾镇于2011年被列为禁养区后,荔城区政府和西天尾镇政府两级领导多次与苏某霞沟通,希望其对猪场进行搬迁,但均被拒绝。陈玉山表示,他们已多次向荔城区政府反映情况,一旦上级部门作出强拆决定,西天尾镇政府将全力配合,拆除这家养猪场。
省农业厅有关人士指出,根据省政府“六条措施”的要求,到2015年上半年,全省禁养区内的生猪养殖场(户)要全面关闭、拆除,这是不能谈条件的。接下去,省环保厅与省农业厅还将联手对畜禽养殖污染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督查情况汇总后,将向省政府报告,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地方政府将被通报、约谈或者限批。
有专家指出,对于非法排污的企业并非没有办法,当地环保部门在调查取证后,可对该养猪场下发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根据新环保法,如果养猪场主还坚持不搬迁,环保部门再次检查后发现还在排污的,可以将养猪场主移送公安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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