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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以专利质押贷款有补偿金 初始额1000万

2015-06-23 16:25:16来源:福建日报

  (记者 李珂)

  为扶持小微企业以专利权质押方式获银行信贷,省财政厅和省知识产权局日前联合出台《福建省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并设立专项资金,初始额度暂定为1000万元,专项用于补偿与省知识产权局签订合作协议的国有银行在开展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助保贷业务中产生的贷款本息损失。目前,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作为省知识产权局的合作银行先行开展试点。

  根据办法,助保贷是指合作银行向我省(计划单列市除外)具有专利权的小微企业发放的、在借款小微企业提供一定抵质押担保的基础上,由借款小微企业缴纳一定比例的助保金和政府提供的风险补偿金共同作为增信手段的信贷业务,助保贷利率控制在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5%以内。助保金是指获得合作银行助保贷支持的小微企业按规定比例缴纳的资金,具有保证性质。企业在办理助保贷时,按其实际获得贷款额1%-3%缴纳助保金。在省知识产权局和合作银行合作协议存续期间,相关借款小微企业缴纳的助保金暂不退还,待助保贷业务平台停止合作,所有企业的助保金贷款到期后,助保金在扣减企业逾期贷款本息的代偿后如有剩余,按比例退还企业。

  办法还规定了申请助保贷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以及贴息惠企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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