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来临,6月18日,晋江市纪委再次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一、关于龙湖镇教委办以教师节名义违规发放纪念品问题
经查,2013年8月,龙湖镇分管教育副镇长李阳溪、龙湖镇小教支部书记、教委办副主任许及时和教委办副主任吴秀利3人共同商议教师节期间向全镇中小学、幼儿园在职人员和离退休教师每人发放一份教师节纪念品。9月初,3人商议确定向晋江市菲尔电脑贸易有限公司购买5200毫安充电宝1580个,花费11.85万元,并于教师节当天发放。晋江市纪委、监察局决定给予李阳溪行政警告处分,给予许及时、吴秀利警告处分。
二、关于西园街道办事处驾驶员赖昌炎违规虚报车辆交通通行费问题
经查,2015年1月,西园街道办事处驾驶员赖昌炎私自使用他人元旦出游开具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作为其驾驶的闽CR5787号公务车的报销凭证进行报支,金额共计120元。西园街道办事处决定对赖昌炎予以解除聘用合同,并责令其退回违规虚报的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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