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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泉州“海陆空”放生现状:曾有人放鳄鱼入晋江

2015-06-19 09:47:15来源:东南早报作者:林福龙

  律师声音

  除误捕的野生动物 放生需报批

  “严格意义上来讲,市民的放生活动应该经过合法的审批程序。”早报律师团张传江律师表示,依照现有的法律条例,如果是误捕的野生动物应该马上放生;如果是自家豢养或是外地引进的动物,要经过林业部门、农业部门等相关部门审批才可进行。

  张传江认为,放生行为需要引起广大市民朋友的高度重视。放生的物种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破坏当地的物种平衡。更严重的可能会引起疾病传播,对当地人民也造成伤害。“放生行为有必要进行约束,若是引发严重后果,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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