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业主注意,这个小偷在鹤林是惯偷,共同努力,抓获该窃贼。”前日晚上,福州晋安区鹤林新城小区物业李主任,在小区业主群里发了这样一条消息,并配上了一张男子的图片。原来,当日凌晨,该男子盗走业主电动车,被监控拍下,虽然画面比较模糊,但经过比对,物业还是能确定此人曾多次潜入小区偷车,于是在网上发出了“通缉令”。
昨日,李主任提供的视频显示,15日凌晨2时许,一男子将停于9号楼地下车库的电动车偷走,但门口的监控,却未拍到车子离开小区的画面,“应该是他把车子放到货车后车厢运走了”。经过比对,物业发现该男子和今年1月业主拍摄到的小偷模样非常接近。“后来我们搜集了各种视频,至少能证明他今年内就到小区偷了5次,都是凌晨作案。”李主任表示。
为了快速抓获该男子,李主任将该男子照片和作案规律,一起发到业主QQ群。对于物业公司的做法,小区居民赞同的不少。记者 廖庆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