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虽然最终全部告破,但陈某的生活却仍陷在灰暗里。案发至今,因方某祥等人家境困难,无力支付赔偿金,陈某母女为支付数十万元的医疗、护理等费用,只能卖掉唯一的住房,至今还欠了亲友数万元债务,家庭陷入极度贫困。
云霄检察院控申科从公诉科了解到案情,及时启动司法救助机制,主动联系陈某及其家人,告知其有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权利,并积极与云霄县政法委、财政局衔接,帮助其申请司法救助金。
经办检察官介绍,一般国家司法救助是指刑事被害人、特定民事侵权案件当事人、涉法涉诉信访人等因案件的发生导致生活陷入困难,但可能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国家司法机关可依职权或当事人申请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对当事人给予适当救助。
据悉,从去年开始,云霄县财政局每年安排30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专项基金,为云霄县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提供资金保障。陈某受害一案是《云霄县国家司法救助实施细则》印发后,首件向云霄政法委上报审批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该笔救助金是云霄财政局发放的首笔救助款。
(海都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方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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