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拍到乌江水库大坝内蓄满了水
(记者 陈钦祥 文/图)
“福清镜洋镇乌江水库大坝还未经水利部门竣工验收,竟已蓄水经营一年多了!”近日,作为承建该水库的在建方负责人林先生,实名举报水库方面的违规行为。
为何会出现在建方举报投资运营方呢?林先生坦言,“未验收通过的水库仍存在安全隐患,万一发生溃堤等事故,作为在建方负不起这样的安全责任。”
对此,福清市水利局向东南快报记者证实了此事,并称他们已现场执法多次,责令对方低水位蓄水,但无果。目前,他们已向福清市政府打报告,若断定其确实存在“现实危险”,就采取断电等强制措施。
在建方水库未验收就运营屡被举报水位不降反升
乌江水库大坝位于福清市镜洋镇一处偏僻山头,近日,东南快报记者看到,大坝内蓄满了水,水位已临近坝面上的导流孔。
“目前水位至少超过30米。”福州三江水利水电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负责人林先生告诉记者,乌江水库大坝是小(一)型水库,大坝设计总高度为48米,最高蓄水位为36米。
“2008年,公司承建了这工程,前后大约建了5年,工程已基本上竣工,不过还未进行验收。”林先生介绍,去年初,他发现在水库的坝底和坝面有一些小裂缝,于是就要求业主单位(即福清乌江供水有限公司)需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谁料,业主单位竟只对其简单处理后,就开始蓄水进行运营。为此,去年9月份开始,他就先后向相关部门举报反映,但收效甚微。
林先生称,水库大坝未经验收就蓄水运营,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其下游是闽侯南通镇,有五六万的人口,要是大坝出现溃坝等意外情况,自己作为工程在建方,根本负不起这样的安全责任。”
昨日,林先生还向东南快报(微博)记者出示了一份《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尽快处理福清乌江水库大坝安全隐患的函》,上面要求需对乌江水库大坝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同时建议福清市水利局对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这半年来,虽然福州、福清两级政府多次下令整改,但水库蓄水位却不降反升。”林先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