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专用快递车辆可在限行路段通行 系福建首创
福州新闻网6月10日讯(记者 邱陵)10日,福州市邮政管理局对外发布,从2015年6月起,福州首批50辆轻微型载货汽车启用“快递服务专用标识”,将允许进入福州市区限行道路通行。首批50辆涉及顺丰、德邦、飞远、申通4家快递企业;年底前福州将实现100辆统一标识快递车辆在市区便利通行。这在福建尚属首创。
根据相关管理办法规定,作为主管部门,福州市邮政管理局严格筛选审批工作,申请车辆必须满足五项基本要求:车辆所有权必须属于提出申报的快递企业,且具有福州市的机动车牌照;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29912-2013)所列的技术要求;必须安装车辆定位系统,并纳入福州市快递车辆监管系统;车辆必须在车辆检验有效期内,且交通违法行为已清零;须具有所属企业专用企业标识(LOGO)。
福州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此次出台的政策,黏贴或者喷涂快递服务专用标识的轻微型载货汽车客运在福州市去限制载货汽车通行的道路通行,无须办理车辆通行证,但早晚高峰时间7:00-9:00、17:00—19:00除外,快递运输中的重中型载货汽车仍然实行通行证管理。
据了解,邮政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快递企业规模、网点数量、服务水平和道路交通资源状况,对使用快递服务专用标识的快递车辆实行总量控制。
“退出机制也是要有的。”上述交警支队负责人称,若车辆逾期未年检或报废的、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人为造成车辆定位系统无记录达到3次、违反规定申领快递服务专用标识的,有这些情形之一的,将被取消专用标识,还要关联该企业《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年度报告。
随着电商的蓬勃发展,作为配套产业的快递服务呈现高速增长的势头,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快递年业务量首次完成140亿件,超过美国,一举成为世界最大的快递市场。
2015年,福州市预期邮政业务总量完成44亿元,同比增长30%;业务收入完成33亿元,同比增长20%;快递业务量完成2亿件,同比增长40%,快递业务收入完成22亿元,同比增长30%。
与此相悖的尴尬现状是,部分快递企业反映,交通管理部门出于缓解交通压力等因素的考虑,对快递运输车辆实施限行政策,造成载货车辆进城难、通行难、停靠难等困境,阻碍了快递末端服务质量的提升。
可喜的是,政府相关部门已经高度关注,并考虑解决棘手问题。
2014年7月4日,福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福州市邮政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全力解决“邮政设施规划建设、快递运输车辆便捷通行、快递服务末端投递以及快递与电子商务协同发展”等四个方面主要问题,积极鼓励邮政行业加快发展。
2014年10月,福州被列为全国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试点五个试点城市之一。借助电商与快递协同发展的春风,作为试点城市,福州先试先行,组织设计统一车辆标识,审核筛选快递企业申报车辆,统一城市配送车辆标准;提前开展快递企业车辆管理及行车安全专项培训,提高一线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确保快递车辆便捷通行。
福州市快递行业协会会长宋茂松表示,日益崛起的快递业不仅有力地支撑了电子商务的发展,构建了经济发展的新模式,同时快递服务深入千家万户,也为百姓生活提供极大便利。“福州率先出台通行便利化政策,对提升福州市快递服务形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有积极作用。”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福州市邮政管理局一方面将联合商务、财政部门,出台政策鼓励快递企业更新城市配送车辆,另一方面将联合市交警部门对使用快递专用标识车辆进行严格追踪管理,确保快递车辆便捷通行政策有效、长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