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闪婚不到一年就闹离婚 女子索电动车磨损费

2015-06-09 08:34:36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调解】 法院:食宿费、电驴磨损费没法算

一审法院认为,阿玲和阿强从相识到结婚,时间较短,缺乏充分了解,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双方一致同意离婚,可认定夫妻感情已破裂,因此准予离婚。

对于阿玲提出的食宿费、电动车磨损费、精神损害费和青春损失费,法院认为阿玲对此没能提供充足证据,该部分诉求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因此不予支持。

经办法官介绍,夫妻关系并非住旅店那么简单,离开后还要计算食宿费。况且,这部分琐碎支出根本是难以清算的。因为,没有一对夫妻细致到连每顿饭钱由谁付款,都要留下证据。

而电动车磨损费怎么算?青春损失,也不只是女方才有。所以阿玲主张诉求这几项,都是根本没法计算,更没有法律依据的。

至于涉案房产,阿强岳父虽主张其所付款项是夫妻共同债务,但老人提供的借条所载明时间,经鉴定,与实际发生付款的时间不吻合,所以证据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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