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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药品最高零售价改革药价暴涨10倍”系误读

2015-06-08 09:08:41来源:人民日报

  近日,心脏病用药地高辛片“暴涨10倍”的新闻被社会关注,有人惊呼,这是6月1日起国家取消低价药最高零售价格改革所致。事实上,地高辛片涨价与国家取消药品最高零售价改革毫无关系,这是一种误读。

  地高辛片销售量少,价格低廉,为保障供应,国家发改委将其纳入低价药清单目录,从2014年4月开始,对列入清单的低价药取消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格,在日均费用标准—化学药品3元、中成药5元的范围内,由药品生产经营者根据情况制定具体价格。媒体报道的0.25mg×100片规格的地高辛片,从6.7元涨至68元后,日均费用标准仍未超过国家规定。这跟药价改革是两回事。

  低价药为何要涨价呢?为了覆盖生产成本,调动生产厂家积极性,保障药品供应。将此现象与国家取消药品最高零售价关联解读,认为是药价放开导致价格失控无序上涨,百姓受害,这种误读,是人们对药价虚高“顽症”的惯性解读。

  药价虚高的主要原因是流通成本过高,进采购目录、进医院、进处方、进医保目录,每道环节都要从药价中分一杯羹。再加上同质化竞争激烈,导致这部分成本居高不下,形成恶性循环。药品最高零售价的存在并不能从根本上扭转虚高现象,它早已沦为又高又冷的“摆设价”,但是人们仍对其怀有“美好想象”,认为其还是能起一定限价作用,取消了会导致涨价,因此产生了“误读”。

  实际上,药价放开并不会导致药价失控。药价改革之前,一种药品的患者到手价一般经过三个环节的“砍价”,即市场零售指导价、政府采购价、医保支付价。取消了市场零售指导价后,大部分药品的价格仍要经过政府采购、医保的重重管控。即使是专利、独家药品,也不可能因市场优势随意报高价,政府明确将通过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谈判机制促使其形成合理价格。

  今后,还会有一些低价药或长期被“畸形”压低的药品价格会合理回归,这样的“误读”仍会出现。对此,政府部门应该尽快落实低价药清单制度,保障药品供应,并加大宣传力度,减少公众的质疑与恐慌。同时,应加快药品流通环节改革,挤出药价虚高“水分”,从而彻底铲除误读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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