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淑剑坚持20多年做公益获得不少捐赠证书。
福州新闻网6月8日讯 (福州日报记者 王玉萍/文 郑帅/摄 通讯员 林言枝)她,可以一次性向灾区捐出4个多月的退休工资;也可以不计回报,每天转乘公交义务照顾病人;还可以逢年过节拿出省吃俭用存下来的钱救济社区困难群体。
她,就是住在台江区光明港苑的陈淑剑老人。因为相信“施比受更有福”,80岁的她热心慈善公益事业数十载,一直无私帮助他人。她说,在慈善公益事业这条路上,她还要继续走下去。
十年十几本捐赠证书
和蔼可亲,身体硬朗,穿戴整齐。这是陈淑剑给记者留下的第一印象。6日上午,记者走进她的家中,看到十几本由省、市红十字会颁发的捐赠证书,有的因时间太久,封面红色已变旧。证书记载了老人捐款的对象,涉及台湾台风灾区、甘肃舟曲泥石流灾区、西南旱灾地区、四川雅安地震灾区等,捐款数额从1000元到1万元不等。去年8月3日,云南鲁甸发生6.5级地震后,老人更是一次性捐出1万元。
“我喜欢读报纸看新闻,看到同胞因天灾人祸受苦受难,就觉得应该做点什么,尽一些绵薄之力。”老人说,现在年纪大了,花销不大,每月2000多元的退休工资用不完,就想着能帮助更多的人。
通过红十字会捐款只是老人无私帮助他人的一部分。社区居民有困难,她都会伸出援手,积极捐资、捐衣物等。
住在台江利嘉花园小区的唐美珍就是老人帮扶过的一位。今年1月下旬,唐美珍9岁的女儿突然手脚无力,去医院又查不出病因,1个月下来,仅住院费、医药费等就花掉近万元,这让原本并不宽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如今,孩子身体还没完全康复,每个月还要花2000元的康复费,占家庭月收入的2/3。“老人得知此事后,二话不说,立刻拿出800元帮助我们。她年纪都那么大了,还来帮助我们年轻人,让人非常感动。”唐美珍说。
“老人很热心,逢年过节经常拿出一些积蓄给社区,让我们帮助社区困难群体。”光明社区居委会熊主任告诉记者,前不久,老人又拿出1000多元,希望帮助社区困难群体,让他们好好过一个端午节。
只为帮助更多的人
“我第一次捐款是在20多年前,印象中那时陕西汉中发生旱灾,我通过邮局汇了200元,没想到此后便一发不可收拾。”陈淑剑说。
对他人“大方”的陈淑剑,对自己却十分“小气”。走进她的家,30多平方米的房子,里面只有一些简单的家具物件,且全部是几十年前的老物件。为了省钱,陈淑剑的房子甚至没有做隔间。
地面上摆放的一个电磁炉便是她做饭的地方,一旁,有一些粉干、豆芽、春菜等。“我爱吃青菜,便宜,春菜一斤两块多,可以吃好几顿。平时逛街我也只买便宜的东西,这粉干就是在附近的菜市场‘淘’来的,才六毛钱一斤呢。”陈淑剑开心地向记者展示她的“战果”。
老人的善心让不少人铭记在心。她家中墙上挂着一块“义务行医,不计报酬”的牌匾,十分显眼。“这是家住五里亭附近的一位老人家的几个子女送过来的。”老人告诉记者,那位老人比她年长10多岁,1998年中风后家里没人会照顾。陈淑剑因为年轻时在闽清山区卫生院当过护士,所以比较有经验,于是就去照顾了一段时间。
“每天转公交车前往,给她打针挂瓶、洗澡、按摩、倒小便,前后照顾了一个月,老人的子女为了表达感谢之情给我送来牌匾。”陈淑剑说。接受过陈淑剑帮助的唐美珍也说:“我们全家都非常感谢陈奶奶,她对我们的帮助我们此生都会铭记在心。”
当记者问及有没有为自己的以后做打算时,陈淑剑说:“我现在身体健康,没有想那么多,我觉得每个人都要怀有感恩的心,我一直相信‘施比受更有福’,省下来的钱我希望能帮助到更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