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
电脑版
飞卡阅读 头条 福州 原创 专题 图解 H5 福建 天下 台海 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 福州乡村振兴 福州人才 福州都市圈 金融
榕视频 讲述福州 乌山时评 听福州 福州365·百姓

老板娘遭员工强奸后载其去私了 路上再次遭性侵

2015-06-05 08:22:20来源:东南早报作者:黄墩良

  东南早报讯 (记者 黄墩良)这是一起离奇的强奸案:阿冰(化名)被丈夫的员工强奸后,和丈夫阿现(化名)不是选择报警,而是由阿冰去载强奸犯刘某某前来理论,结果刘某某在路上,再次侮辱了阿冰。近日,丰泽区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刘某某有期徒刑四年。

  阿现是一名小包工头,43岁的刘某某是他的一名工人。去年9月6日晚上11时许,阿现夫妇召集工人一起吃饭。饭后,阿现有事去忙了,刘某某离开后没走多远,又折回阿现夫妻所住的集装箱内,用暴力将阿冰强奸。

  阿现回来听说之后非常生气要报警,但心有顾虑的阿冰将其劝止。两人于是打电话叫刘某某前来给个交代,但刘某某说,自己眼睛疼看不见路。阿现就让阿冰骑着电动车去载他。

  阿冰骑着电动车到刘某某的宿舍,要载其回工地。刘某某叫阿冰下车,自己骑车载她。但刘某某往跟工地相反的方向开,将她载到市区里面绕。在此期间,刘某某再次对阿冰性侵得逞。次日早上8时许,警方将刘某某抓获归案。

相关新闻
本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