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
电脑版
飞卡阅读 头条 福州 原创 专题 图解 H5 福建 天下 台海 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 福州人才 福州都市圈 金融
榕视频 讲述福州 乌山时评 听福州 福州365·百姓

储户小心一年飞走5天利息 “大月”31日不计利息

2015-06-04 07:44:15来源:福州日报作者:欧阳进权

  福州新闻网6月4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欧阳进权)一年明明有365天(闰年366天),银行系统却按360天计息,不少储户都有过这样的困惑。早年外地储户为此还把银行告上过法庭。本报记者昨日了解到,这是由于不同计息方式所致。不过这种情况已逐渐改变,福州一些银行已陆续调整存款计息规则,由按笔计息法,改为对储户更有利的积数计息法,这样一年下来就会比过去多出5天的利息。

  “大月”的31日常被不计利息

  福州银行人士指出,考虑到各银行的计息方法不同所出现的利息差距,储户在办理储蓄业务时不妨“货比三家”。

  “若银行按笔计息,储户平常年份损失5天利息,闰年则要损失6天的利息。”有储户发现,存款日经过“大月”的31日时,31日当天就被忽略不计利息。

  据了解,银行这种无论大月、小月,统一按30天计息的现象从1965年就开始,当时规定各类储蓄存款全年均按360天计息。2005年9月21日起,央行对银行存款实施新的计息方法,金融机构实行个人活期存款结息方法由年结改为季结,并允许金融机构对除活期存款和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外,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活两便、存本取息、零存整取和整存零取等6种存款种类自行制定计结息规则。也就是说,商业银行可以选取不同方法计算利息,这导致了同期存款最终利息在不同银行出现差异。

相关新闻
本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