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福建省卫计委正式发布《改革生育服务证制度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福建从7月1日起全面实行一孩生育登记制度,生育一孩无需办理《生育服务证》;再生育审批将实行承诺制,且再生育审批权限也将由县一级卫生计生部门下放至乡镇(街道);再生育审批虚假承诺者将被列入失信名单,受到相关惩戒。
针对相关问题,记者专访了福建省卫计委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编 者
一问 为啥不需准生证了
让数据多流转,让群众少跑腿
记者:福建生孩子不需要准生证了,改为登记制度,是一孩二孩都不需要吗?如何登记呢?
福建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生育服务看似小事,但涉及千家万户。此次实行“一孩生育登记制”,是指对于夫妻双方均属初育的。登记方式,是孕后持身份证、结婚证到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村(居)委会,进行登记,不用再申办《生育服务证》。当地也不得实行审批或变相审批。但对于需要一孩《生育服务证》的夫妻,登记后可当场发证。
对于再生育审批的,我们重点突出“规范”和“方便”。“规范”就是明确福建户籍群众申请所需要的材料。其中对于14种特殊情况,我们已经以负面清单形式列了出来。比如,病残儿申请再生育的,须有市级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的书面鉴定结论等。
“方便”,一是实行承诺制,对于无法查证当事人的生育情况或掌握不全面的,由夫妻双方书面承诺婚育事实,予以办理生育服务证;对于能通过全员人口数据库获取的信息,则依托基层工作网络由系统内部流转办理,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
二是实行首问责任制。属于受理范围的,首问卫计委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不属于的或材料不齐的,要明确告知受理地点或一次性书面告知当事人需补齐的全部材料。
记者:为什么改生育审批制为登记制呢?这样做对于政府对于百姓各有什么好处?
福建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此次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省卫计委以问题为导向,从群众最需要、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改变传统管控为主的管理和工作方式。转变政府职能是本届政府开局的第一件大事,按照依法治国理念和响应国务院提出的“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相关要求,我们转变工作方式、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目的就一个,“让数据多流转、让群众少跑腿。”让群众办事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