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6月2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陈敏灵 通讯员 榕警)记者昨日从市交警支队获悉,自3月7日实行“交巡分离”警务改革以来,我市交警在四城区共查处加塞违法行为11.6万起,平均日查千余起。今后警方将继续加大探头抓拍和现场执法力度,对加塞行为进行常态化查处。
近年来,榕城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大,目前已突破60万辆,早晚高峰期,一些车辆加塞、乱变道,时常引发或加剧路面堵情。来自城西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的数据显示,目前,该中心每天平均处理近150起交通事故,其中近八成是因司机随意变道引发的。
目前,我市警方已明确6种行为属加塞。一是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二是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未依次排队,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影响前方车辆正常行驶的;三是机动车通过设置了导向车道的路口,未依次排队,在车道的实线分界线随意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四是机动车从左转弯车道直行的;五是机动车从直行车道驶入左转弯待转区的;六是机动车规避路口直行红灯,采用右转弯绕行实现直行的。
这些加塞行为,所对应的处罚标准不一样。如在实线区加塞,按违反禁止标线处罚,记3分、罚150元;在虚线处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记2分、罚150元;机动车通过路口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记2分、罚100元;机动车逆向行驶,记3分、罚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