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管线建设费扯皮
为何整个小区就这三栋楼没有通信信号呢?记者随后向小区物业、通信运营商、漳州市通管办等相关部门了解情况。
该小区开发商下属的物业公司一郑姓负责人介绍,这三栋楼是2013年建好的,当时通信管线等设施由开发商投资建设,这部分费用没有纳入房价成本,因此通信运营商要到这三栋楼开展相关业务,必须分摊通信设施的建设成本。
5月15日,漳州市通管办在给《直通屏山》的回复中称,小区出现宽带不通是因为开发商冠宏星房地产公司向通信运营商索要配套建设费用,而通信运营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不支付该笔费用。
记者查询相关法律发现,2013年3月国家住建部、工信部联合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通知》,规定自当年4月1日起,住宅建设单位必须同步建设住宅区内通信管道和楼内通信暗管、暗线等通信设施,预先铺设入户光纤、预留设备间、所需投资纳入相应建设项目概算。
对此,物业公司的郑先生表示,这三栋楼在2013年新规出来前就已建好,通信设施成本没有纳入概算。
专家:多方介入,合力解决
记者从中国电信漳州分公司了解到,之前该小区的通信线路是由通信运营商投资建设的,小区此前已完工的楼房都有配备,但2013年新规出台后,已经明确建设费用由开发商出资,因此运营商没有义务承担。
同时,记者从中国移动漳州公司和中国联通漳州公司获悉,此前他们确实分摊了通信线路等相关建设费用。“新规规定,通信运营商不能直接投资小区的线路建设,开发商不出资,我们无法到小区进行建设。”运营商一中层管理人员说。
随后,记者向漳州市住建局了解情况。负责对接小区开发商的漳州市住建局开发科陈科长表示,部门只管理开发商的开发项目,小区宽带网线设施不属于其管辖。江滨花园小区所在的新桥街道办事处则介绍,此前协调过,但是没有结果。
对此,闽南师大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黄耀明认为,江滨花园1000多户业主的处境,一方面体现了政府部门主动服务意识不足,没有对群众需求给予足够重视;另一方面运营商和开发商应该多一些社会责任意识,而不应利益至上。“这是在城市化建设过程中对公共配套服务的忽视,城市化不是房子的城市化,应该是人和公共服务的城市化。”黄副院长建议,政府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真正协调多方力量妥善处理。
漳州市通管办介绍,去年底他们曾牵头组织住建、物价、信访、开发商和物业等多个单位进行协调,至今无果。江滨小区1100多户居民何时能摆脱通信“孤岛”处境,东南网记者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