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
电脑版
飞卡阅读 头条 福州 原创 专题 图解 H5 福建 天下 台海 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 福州乡村振兴 福州人才 福州都市圈 金融
榕视频 讲述福州 乌山时评 听福州 福州365·百姓

北京市拟恢复“有位购车” 全市车位缺口380万个

2015-05-30 08:30:03来源:京华时报

  □管理

  将改人工收费为电子收费

  北京市副市长张延昆坦言,由于在过去较长的一段时间内,部分停车处于免费的环境,产生了停车不用缴费的心理,车辆停放占用土地资源所付出的成本与土地资源的稀缺和价值没有对等挂钩,停车入位、停车付费的理念和氛围远未形成。

  报告称,今后,本市三级政府部门,将设置停车管理部门,居民社区停车自治管理,形成市级统筹、区(县)主责、街(乡、镇)执行、居民社区自治的管理体系。建立监督、考核、流转、投诉、执法的闭环管理模式,实现停车管理全覆盖、无盲区。

  2015年底,成立市、区两级停车管理中心,负责停车备案、占道停车管理、停车信息系统运维,授权或委托其取证、拖车和协助执法。

  报告还透露,力争从2016年下半年起,本市依托市区两级停车管理中心,采用视频监控、地磁、移动终端等信息化技术,将目前的人工收费改为电子收费,实现人钱分离和收支两条线,所收费用全额上缴同级财政。

  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签订合同支付劳务服务费用。通过立法授权或委托管理,对路侧占道违法停车进行取证、拖车和协助执法。

  对私划路侧停车位、擅自收费、违法占道停车等行为依法处罚并纳入诚信体系。

  动态管理网上可预订车位

  报告称,今年将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停车普查工作,就设施设置、车辆分布、设施使用、设施供给与需求、经营与收费、管理与执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在停车普查基础上,建立停车位登记制度。对新增或调整的停车位信息进行更新,实现对停车设施资源的动态管理。

  同时,本市将建设停车资源信息化系统。将普查结果数字化,掌握不同地区停车资源规模和空间分布,测算平均停车时间、车位周转率、车位利用率等技术指标。运用互联网技术,在车位查询、停车引导、车位预订、费用支付以及错时停车等方面发挥“互联网+”停车的优势。

  年内设百余“违停”严管街

  昨天,张延昆提出,对违法停车的最高处罚仅为200元、不扣分,力度不够。据悉,本市2015年建设完成100条以上严管街,实现停车入位、违停必罚。在此基础上,本市还将进一步扩大停车严管街范围。同时,综合整治“黑停车场”和“黑停车位”。加大巡查、投诉处理力度,依法对其实施处罚,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率先在核心区实现“零容忍”的标准。

  北京市交通委主任周正宇表示,如果要加大处罚力度可能会从提高处罚金额和扣分结合起来,但是是否改,怎么改,尚在研究阶段,还要通过立法进行明确。

  此外,本市还将建立静态交通与动态交通执法联动机制。通过停车管理信息系统,将静态交通与动态交通管理信息共享,实现停车管理执法信息与动态交通管理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并依法实现联动处罚。

  停车位分区域差别供给

  张延昆介绍,今后全市规划停车位总量原则上按照基本车位1比1、出行车位1比0.2的标准统筹考虑。按照分区域严控车位新增缺口,逐步改善历史欠账的原则,对基本车位建立限制供给区、适度供给区、基本供给区和宽松供给区的分区域差别化供给政策;对出行车位采取更加严格的区域控制政策。据介绍,各区域的差别主要在配建指标、公共停车场建设、公共交通资源配置和缓解历史欠账等方面有所区别。

  今年,本市将启动编制全市停车规划,综合考虑城市功能布局、土地开发强度、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交通运行状况等因素,按照差别化供给的思路,确定不同区域、不同性质的停车设施分布、规模和建设标准。

  与此同时,今后停车收费将实施差别化价格,以反映土地资源稀缺程度和市场供需关系建立新的停车价格体系。按照不同区域、时段和车位性质,依据“中心高于外围、出行高于居住、白天高于夜间”的原则,实行差别化定价并实现动态调节。对路侧占道停车实行收支两条线,规范停车管理和收费。

  □委员声音

  社会资本进入停车场经营

  在审议环节,陶庆华、王琪多名委员发言,陶庆华表示,现在停车没有实现产业化,北京停车场投资回报率底,社会资本停车设施建设低,造成居民停车“有位难用”。陶庆华也表示,北京市应该建立智能停车系统,及时发布停车场数量,建造停车诱导系统,建立停车管理问责制,明确政府各部门职责,强有力行政干预。

  王琪则说,北京停车位的建设不一定非要政府“出血”,可以引入社会资本,由市场和企业进行停车位建设;在引入社会资本后,政府也要开放市场资源配置,让停车价格由市场决定。

  列席会议的市人大代表臧美华还提出,目前的小客车摇号规则缺乏公平性,应该以户为单位来确定号牌指标,避免有的家庭已经有多辆小客车仍然参与摇号,有的迫切需要用车家庭久摇不上的情况。

  □背景

  曾实施5年“有位购车”政策

  1998年3月1日起,按照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规定,所有购车者须持停车泊位证明办理上牌手续。通过停车泊位证明这一经济手段,来规范北京机动车停车秩序,控制机动车增长速度,这也是当时缓解交通拥堵的思路之一。

  按照规定,个人办理停车泊位证明时,除了要带个人的相关证件外,住宅小区内有条件停车的,要带上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证明;没有停车条件的还须出示附近停车场开具的停车场地证明或《机动车停车场地证》及有关材料。

  由于有些小区及社会机关单位虽然给居民或者职工提供停车位,但无法开具停车泊位证明,因此很多车主转向社会停车场办理,但实际上车辆并不停在停车场。当时,在社会停车场办理一个停车泊位证明的费用是1700元左右。

  但很快,一些中介机构和停车场就加以“开发”,把“停车泊位证明”制度当成牟利工具。检测场、交通支队的办公大厅、停车场等地,甚至都出现兜售停车泊位证明的贩子,开价在400元至1000元不等,而车主只需提供身份证和行驶本,几个小时即可办好。

  由于政府不掌握全市停车位的具体情况,有些停车场一个停车位开出几张泊位证。停车泊位证的滥开,几年来备受市民的争议,甚至有人质疑成为企业和违法职能人员权力寻租的渠道,交管部门出台十几个文件进行规范,但收效甚微。

  2003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道路交通安全法》,其中规定,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时,只需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这就意味着,机动车安检与停车泊位等完全脱钩。

  2004年1月1日,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决定,停止在机动车年检时查验停车泊位证明,这标志着北京市已经实施5年的停车泊位证明制度搁浅。京华时报记者孙乾黄海蕾

相关新闻
本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