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导报5月27日讯 (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思法/文 陶小莫/图)六旬老汉带刀到社区申办低保,结果,一语不合就持刀伤害社区工作人员。
昨日,记者从思明区法院获悉,林老汉近日为此被判赔偿12140元给受害者,此前,他已经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六旬老汉 带刀申请低保
林老汉今年60周岁,厦门本地人,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据社区工作人员介绍,林老汉是一名吸毒人员,还贩过毒,几年前曾因贩毒被判过刑。这些年,他长期依靠姐姐资助维持生活。
据受害的社区副主任刘女士说,事发时间是在前年10月14日下午,当天,林老汉再一次到社区居委会办理低保申请。
尽管社区并没有拒绝为林老汉办理低保,但因林老汉提供的相关证明和手续不齐全,所以他到社区好几趟后仍没有拿到低保金。
事发当天,林老汉就带着一把水果刀到社区,找社区工作人员“谈谈”。
负责经办林老汉申请的就是受害者刘女士。当天,刘女士按照相关流程为林老汉办理,在办理过程中,刘女士发现林老汉提供的材料不齐全,就让林老汉回去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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