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南诏镇北关社区两委干部违规申报、领取低保问题。
●平和县芦溪镇政府民政办副主任叶大林“吃拿卡要”问题。
●南靖县金山镇马公村村干部私设“小金库”问题。
●长泰县枋洋镇枋洋村党支部原书记王顺辉、村委会原主任蔡木火、报账员王粗皮等3人侵吞村集体公款问题。
●华安县农机站原副站长邹西添“吃回扣”问题。
部分典型案例
芗城区农业机械管理站原站长郑跃南、原副站长吴伍平、职工王朝辉等3人受贿问题。经查,2011年,郑跃南等3人帮助漳州市某农机有限公司负责人黄某,通过某蔬菜专业合作社非法骗取国家大棚补贴专项资金34万多元。2012年至2013年,郑跃南、吴伍平、王朝辉分别收受黄某和合作社相关人员送给的现金1万元、1万元、0.5万元“感谢费”。2014年12月,郑跃南受到开除党籍及撤职处分,吴伍平、王朝辉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龙文区郭坑镇社会事业发展办原副主任温志炼挪用公款问题。经查,2010年10月,温志炼在担任郭坑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人期间,负责农村宅基地清理专项行动工作,利用职便挪用收取的复垦押金和保证金6万多元。2014年9月,温志炼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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