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没有特批
她将放弃工作生下孩子
记者查阅相关文件后发现,“单独二孩”实施以来,各省(直辖市)对原有条例做了修改,但对再婚夫妇生育二孩的规定不一致,导致许多再婚夫妇在户籍所在地不被允许生育二孩,而在外省却可以生育。
记者获悉,41岁的山东枣庄某医院医生徐燕也与覃谊有相似遭遇,徐燕为了与现任丈夫拥有一个共同的孩子,饱受困扰。
吴冬梅表示,覃谊如果愿意将工作调动到安徽,教育局将支持办理调离手续;或由贵州省卫计委对此特批生育许可,覃谊的工作即可继续留任。“我们也很同情她,但根据贵州的政策没有办法。”吴冬梅说。
已在荔波中学任教十年的覃谊感到为难,她计划尝试争取贵州省卫计委的特批,若最终不被允许生育,她将放弃工作生下孩子。
浙江的政策如何?
近日,浙江省卫计委在其官网上发布了《浙江省特殊情况再生育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这份征求意见稿,对8种特殊情况进行了修改,分别针对再婚夫妇、病残儿以及独生子女,其中针对独生子女的说明,对一些很多被排除在“单独二胎”政策之外的家庭来说,是个好消息。
比如,针对再婚夫妇,取消了当前家庭子女数1个的限制,改为“再婚夫妻在婚前双方曾生育子女合计不超过两个的”,也可以申请再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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