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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游泳池”闲置两年 业委会:是“消防池”

2015-05-18 10:01:39来源:东南网作者:王龙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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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开放游泳池由小区业委会或物业决定

  针对该水池到底是游泳池还是消防池的问题,莆田荔城区消防大队曾于2014年8月在莆田市12345政府服务平台上公开答复:荔园小区建设时有专门的地下消防水池,在正常储水的情况下可以满足消防水量,荔园小区的游泳池作为小区的配套生活设施之一,是否开放由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决定,我单位无权干涉。

  莆田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也于2014年8月公开答复业主诉求。该局表示:是否开放游泳池,需要由小区业主委员会召集召开业主大会决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建房[2009]274号文件《关于印发〈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建议业主向业主委员会申请,由业主委员会召集召开业主大会进行表决,决定是否开放游泳池。

  2014年9月,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也曾表示:荔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和莆田市安居物业公司表示2012年确有消防部门到小区进行检查,并表示游泳池不能开放,之后2013年及2014年游泳池停止开放。因荔城区消防大队表示“建议将荔园小区游泳池一池两用”,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也表示,消防部门正式发文明确游泳池开放意见,待本次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完成后,召开业主委员会决定游泳池开放问题。

  住建部门

  进行民意测评,再确定是否开放泳池

  “到底是游泳池还是消防池,现在谁也说不清楚。”5月15日,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科吴科长在接受东南网记者采访时表示,荔园小区内的水池设计,目前并不具备游泳池应该具备的条件,以前开放时也因存在问题而被相关职能部门责令停业过。

  “如果要开放游泳池,那么必须对水池进行整改,此外,还要重新设计整改小区进出的大门,保证游泳池开放营业时,不会对小区的业主造成影响。”吴科长说。

  “如果业主反映比较多,那么我们可以建议业主委员进行民意测评,确定是否开放游泳池。如果绝大多数的业主同意开放游泳池,那么还需要做出一个整改方案,到时,同样也需要经过征得大多数业主的同意才能通过。”吴科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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