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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一生社保缴费百万 这些“道道”得知道

2015-05-18 08:13:09来源:京华时报作者:赵鹏

  多次失业者最长只能领两年

  按照北京现行标准,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22元;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49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76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03元;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31元。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1122元发放。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的上限。

  简化领取手续促失业金发放

  对于目前在五险中较为独特的支出相对较少问题,余清泉认为这与失业金在领取时手续过于复杂等因素有关。

  例如北京市《关于调整失业保险待遇发放流程的通知》规定,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等材料到社保所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每月向社保所报告本人求职经历、就业状态和培训等情况,履行申领失业保险金签字手续。未履行报告和申领手续的,按相关规定停发其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在当前我国政府简政放权的大环境下,余清泉建议有关部门可考虑简化相关领取手续。

  对于领失业金期间不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规定,余清泉则表示认可。领取失业金意味着相关人员已失去职工身份,再允许其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与政策设置相悖。同样,因为领取了失业金,不允许相关人员事后补缴这一阶段的养老险,也属于合理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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