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5月15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昨日,省政府办发布《关于开展“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选择漳州市、泉州市、莆田市、龙岩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福清市、东山县、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福鼎市、邵武市12个城市开展“多规合一”试点。
试点旨在探索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规合一”的具体思路,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和模式,实现“一本规划、一张蓝图”;探索完善空间规划体系,建立相关规划衔接协调机制。
通知要求研究确定“多规合一”的核心目标,保障“多规”在发展目标、主要指标、保护性空间、开发边界、建设用地等空间管控内容的一致性;要求合理规划引导人口、产业、城镇、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发展方向与布局重点,探索整合相关规划的空间管制分区,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形成合理的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布局,探索完善经济社会、资源环境政策和空间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