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元左右的行车记录仪销得最好
海峡都市报讯(记者 陈颖旭/文 毛朝青/图)受“成都女司机被打事件”影响,行车记录仪也开始热卖。福州大利嘉城一些数码店行车记录仪的销量比平时翻了一番,不少车主表示,安装之后可以预防交通纠纷及碰瓷讹诈等。不过,福州警方有关人士表示,行车记录仪所记录的只能作为参考,最终仍以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为准。
一些实体店销量较平时增一倍
昨日上午,记者在淘宝上搜索“行车记录仪”,显示有上万条商品信息,有的商家甚至以“成都打人男司机同款”为噱头做起了营销。
“近五六天的成交量相当于过去大半个月成交量的总和。”在淘宝网上,一家网店老板对记者说,“女司机被打事件”成了行车记录仪的免费广告,再次掀起了行车记录仪的销售小高潮。
不仅是网上行车记录仪畅销,福州一些实体店里的生意也不错。大利嘉城一家数码店的销售人员说,最近询问或者购买行车记录仪的顾客明显增多,跟平时比,销量差不多增一倍。“之前一天下来,到我店里打听行车记录仪的顾客也就五六个,买的人更少,而这几天,平均一天就可以卖出五六部。”另外一家数码店的销售人员说,以400元左右价位的销量最好。
车主陈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单位不少同事最近都在关注行车记录仪,“以前觉得行车记录仪可有可无,后来看了‘成都女司机被打事件’后,第一反应就是,赶紧买一部行车记录仪,万一遇到碰瓷讹诈什么的,也能有证据”。
记录仪视频只作参考证据
安装行车记录仪,车主们最关心的是,它能否作为视频证据?福州警方人士表示,在某些事故中,行车记录仪会起到重要作用。比如,一些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到达事故现场时,现场已被破坏,行车记录仪录制的影像能帮助交警还原现场。但通常情况下,警方是依据事故现场地面和车辆的痕迹作为主要判断标准,行车记录仪所记录的只能作为参考,最终仍以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为准。
“行车记录仪拍的视频,可以作为参考证据。”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魏太清律师表示,在实际的民事诉讼案件中,由于视频录像很容易进行编辑并进行后期处理,所以,经常会受到另一方的质疑。对此,需由法官依证据规则决定由谁将证据提交鉴定机构,由专业鉴定机构作出鉴定,证明其真实和完整性,法院才会在审理时予以采信。此外,视频材料也只是证据的一种,在实际运用中,如能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证明效力就更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