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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民可通过至少十个途径证明“你妈是你妈”

2015-05-12 10:14:22来源:厦门日报作者:袁舒琪

  ■案例

  市民小王准备继承亡父名下的房子,在办理手续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小插曲。“我的户口很久以前就转出来了,和父亲不在同一处。”小王说,单靠照片肯定无法认定他和父亲的关系,他不得不到公证处出具继承公证书。

  第2种 涉及出境

  出境旅游、留学等情况也时常需要出具亲属关系证明。据鹭江公证处工作人员介绍,这部分需求占了大部分比例。

  如市民要到台湾等地旅游时,须填写紧急联络人,就必须出具亲属关系证明。

  ■案例

  “去年女儿大学毕业,邀请我们去境外参加毕业典礼,我们被要求出具亲属关系证明。”陈先生说,他和女儿的户口不在同一本户口本上,因此需要出具证明。

  第3种 涉及户籍

  “父母投靠子女与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落户需要亲属关系证明。”厦门市公安局户政处相关负责人称,亲属关系证明在落户厦门过程中必不可少。此外,离婚协议、子女的监护及抚养也都需要证明。

  市公安局户政处相关负责人特别提醒,涉及户籍投靠的亲属关系证明有严格的格式要求,所盖的章须是户口专用章,而非行政章。

  ■案例

  肖先生在厦工作多年,户口在厦门。为了替江西老家的父亲办理落户厦门,他回父亲原籍所在派出所,在出示身份证、出生证明等材料后,才开具了亲属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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