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
电脑版
飞卡阅读 头条 福州 原创 专题 图解 H5 福建 天下 台海 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 福州人才 福州都市圈 金融
榕视频 讲述福州 乌山时评 听福州 福州365·百姓

女子为取亡父410元存款 需证明离世爷爷奶奶已故

2015-05-11 08:26:32来源:四川在线

  辗转奔波一个多星期 她,无法证明“身份”

  要办理财产继承公证书,证明周女士是周军的唯一合法继承人,摆在周女士面前的难题可不小。

  在继承法中,父母、夫妻、儿女是第一继承人。要证明自己是唯一合法继承人,周女士需要提供足够的材料,逐一证明其他的人员在现实中无法继承周军的财产。

  证明父亲无非婚生子女

  周女士说,父亲有过两段婚姻。1982年与自己的亲生母亲离婚时,只有她一个女儿。1987年到2000年,父亲与继母有过一段婚姻,但两人并未生育,也没有过继收养儿女。2005年,父亲从成都一家单位退休。但这并不能证明周女士是周军的唯一儿女。

  周女士说,青羊区民政局只能提供父亲在2005年到2015年去世期间的婚姻登记情况,显示是没有再婚。“与继母2000年离婚后到2005年这段时间,我父亲的婚姻关系不明确。”周女士说,青羊区民政局表示,因为没有电子存档,无法提供这时期周军的婚姻情况。周军是否可能有非婚生子女并不明确,也就是说,周女士无法证明她是否还有兄弟姐妹。

  周女士尝试着到父亲生前的单位开具父亲的婚姻证明,不过对方回应,他父亲已经退休多年,无法查询,同时也无法证明其婚姻状况。

相关新闻
本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