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法律界定有分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力量不足、监管有“盲区”等因素,村组(社区)干部贪腐问题正处于“群众不敢管、上级顾不上管、法律管不着”的“真空地带”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梁娟陈晨
近期,西安市雁塔区丈八街道东滩社区主任于凡在其社区130余亩生活依托地联建开发中,利用职务之便向开发商索要好处费5000万元,并以高价承揽低价转包方式获取非法利益,涉案金额共计1.2亿元,成为雁塔区近年来查办数额最大的一起基层干部腐败案件。
《瞭望》新闻周刊在陕西基层调研发现,当前一些地方村组(社区)干部腐败呈现“数量高发、数额巨大、窝案较多、犯罪手段不断翻新”等新特点。而由于法律界定有分歧,纪检监察机关监管有“盲区”,办案力量不足等因素,又使村组干部处于“群众不敢管、上级顾不上、法律管不着”的“真空地带”。这一现象亟需引起重视并加强打击威慑和预防监督。
小官贪腐“我的地盘我做主”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陕西多地了解到,村组干部贪腐出现了案件数量、金额双增的新特点。
2012年以来,商洛市查处的村组干部职务犯罪,占反贪部门立办案件的六成左右。西安市户县渭丰镇保西村党支部书记王双停违法采砂获取金额119万元,曲江街道羊头镇村村委会主任何养正侵吞挪用集体资金1200万元等,都是此类“小官贪腐”案件中的典型。
伴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在拆迁、回迁过程中,村组干部利用可支配资源寻租现象已越发普遍,不少基层班子集体腐败问题突出,且违纪违法手段不断翻新。
基层纪检干部在查处案件中发现,一些村组干部“我的地盘我做主”,向企业索贿、承揽工程时漫天要价,明目张胆、毫无顾忌,开发企业多要给村干部“份子钱”、“好处费”。
“虎狼式撕咬、狼狈式勾结、蜂巢式盘踞,一查一窝、一挖一串”,受访基层纪检干部这样描述部分村组干部职务犯罪群体化现象。例如,商洛市山阳县城关镇五里桥村干部牛怀水、程宝良、张书朝三人在协助县政府协调山阳县工业园区开发事宜中公开向建设方分别索贿16万元、13万元和12万元。
“在东滩社区案件中,调查发现,9名两委会班子成员均收受贿赂,大家均不提反对意见,形成‘塌陷式腐败’。”西安市雁塔区监察局副局长刘伟说。
同时,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通过截留、套取、侵占等方式对惠民政策补助款“雁过拔毛”的犯罪形式更加隐蔽。
山阳县一位检察官说,全县有86项惠民补贴,形式上虽然实现了“一卡通”,但在申报环节仍存在漏洞。犯罪分子往往采取虚列名单、偷刻印章、复印村民身份证、冒领等方式,或在申请审批过程中“吃拿卡要”,犯罪形式更加隐蔽。
“‘打老虎’、‘拍苍蝇’对村组干部这样的‘小蚊子’触动不大,十八大之后依然我行我素、拒不收手。有的村干部还说,‘我就是个农民,能把我咋样?’”受访基层纪检干部这样描述办案中村组干部腐败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