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6日电(记者张紫赟、袁汝婷、王存福)近日“导游辱骂游客”事件再次引发社会对导游这一职业群体的争议。导游是旅游产品链条上与游客最近距离接触的群体之一,其服务水准直接影响游客旅行体验。国家旅游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我国登记导游员人数已超过73万人。《旅游法》明确规定,“导游和领队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在“拼低价”的旅游业经营模式下,一些低价旅行团被层层转包,底薪只有数百元的导游接团时往往需要垫付人均数百元的“人头费”,还没出团就已亏本。因此,他们往往千方百计通过诱导消费者购物以获得高额返点来“填坑”和盈利。有业内人士透露,多数购物、餐饮商家等会给导游返点,45%算正常,还有更高的。
淡季带不到团就吃不上饭 出事靠募捐?
实际上,被报道的“恶导游”事件只是冰山一角。新浪网近日关于旅游“强制消费”的调查显示,截至6日11时,69.4%的参与调查网友表示“旅行中遇到过强制购物消费”。记者调查发现,“胁迫消费”频发的导游行业背后是严重缺少基本生活保障。
张家界导游李春霞告诉记者,专职导游的月基本工资,在张家界300元-800元不等;兼职导游甚至没有基本工资,靠发日工资。“没有底薪的导游,常常面临‘淡季带不到团就吃不上饭’的窘境。”黄山导游小薇(化名)无奈地说,每天带团费约200元,淡旺季平均下来,一年工资仅2万元左右。
企业对导游的保障十分微薄。安徽一旅行社协会副会长洪琛透露,愿意给导游购买保险的旅行社微乎其微。“截至去年年末,当地156家旅行社中,大概仅两三家会给导游买保险。”湖南导游蔡妮娅告诉记者,2014年她身边有几位导游在带团过程中受伤,但“出事以后基本靠行业协会募捐,几乎没有其他保障机制”。
导游流动性过高是导致服务质量不高的重要原因。安徽省一位旅游部门工作人员称,按规定,旅行社要有20%的固定导游,但出于成本考虑,许多旅行社不愿意“养”固定导游,仅在旺季聘请临时导游,这部分人挂靠导游服务中心并交纳一定的管理费,没有固定薪酬、长期合同、社会保险,人多且散,工作稳定性差。
对于很多游客经常投诉的导游服务不好,专家认为,根本原因在于国内导游工资与服务质量并不直接挂钩。“干好干坏都这点钱,所以大家工作积极性不高。”小薇坦言。据记者了解,在国外,导游收入以小费为主,旅行社所付的报酬仅占一小部分。这就意味着,游客是上帝,影响导游的收入高低,导游必然努力让游客满意。
由于正常收入低、缺乏保障、流动性高,导游群体难以留住人才,人员呈年轻化趋势。以皖中地区为例,调查显示,该地区70%的导游是毕业1年至3年的学生,普遍专业技能欠佳,仅10%导游有超过5年的工作经验。三亚春秋国际旅行社总经理王雪琴介绍,“2009年时我们公司有400多位专职导游,现在只有16位了。”随着“正规军”逐渐流失,越来越多无证黑导游充斥市场,队伍鱼龙混杂。
争夺“刀尖上削下来的利润” 回扣45%属正常
安徽大学旅游系副主任李经龙分析说,那些习惯低价恶性竞争的旅行社,为控制成本,不断挤压导游基本工资待遇与游玩线路的服务质量,以拉低产品价格。记者调查发现,这种先靠低价争抢游客,再通过回扣等赚回利润的方式,被基层旅游部门称为“刀尖上削下来的利润”。
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司长彭志凯4日公开表示,“不合理低价”问题是我国旅游市场秩序“百病之源”。据了解,组团社低价揽客--地接社“买团”抢客--导游胁迫消费赚“返点”来“填坑”,已经成为旅游行业一种畸形“食物链”。
海南一旅行社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那些几百元甚至几元的低价团费用明显低于成本,往往是由组团社组织游客,地接社从组团社手中买团,导游再先自己垫付费用从地接社买“人头”。对于地接社和导游而言,是负债在接团,“人均数百元的‘坑’,不想亏本,就只能想办法捞钱填坑。”
而诱导、胁迫游客购物,从商家拿返点就是主要捞钱方法。北京警方去年破获非法“一日游”违法犯罪团伙时发现,标价8280元的“金镶玉”进价不过百元,所获暴利中20%用于导游的分成。据了解,现在导游带团,购物、餐饮等环节一般都有返点,有十年执法经验的海南省旅游委质监局一名工作人员直言,“购物返点45%算正常,还有更高的。门票也有返点。”
年初转行的云南导游小陈向记者讲述了“返点潜规则”,像珠宝、字画这些产品定价随意性大,卖价越高,返点越多,“最多一次是在去年春,有个游客花三万元买了个玉镯,商户按照利润30%返给我,好几千呢。”
这种潜规则不仅盛行在商品购物,连餐饮住宿也有返点。张家界一位从业数十年的旅游业内人士谭威(化名)说,“在一些饭店,团餐之外,游客单独消费的餐饮,导游可以拿到30%-50%的回扣。”
记者在安徽、湖南、海南等多地走访调查,业内人士反映,“低价团”如今在中国各地旅游市场层出不穷,比起《旅游法》实施之前“有过之而无不及”。海南三亚某大型旅行社总经理直言,旅游法对“坑人低价团”的约束,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反效果。“一些小旅行社反正也活不下去,干脆倾注所有捞一笔。劣币驱逐良币,导致自我约束力强的、积极转型的公司反而很难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