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5月6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刘栋宾)
主持人:福州晚报记者、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刘栋宾
调解员:心理咨询师吴丽莉
调解对象:丈夫罗超(化名,35岁)、妻子林雅(化名,37岁)闽侯人
“我们结婚3671天,现在实在过不下去了。想离婚,可是对方躲着不见。”4月29日,罗超向福州晚报记者求助称,他与林雅结婚10年了,一直吵吵闹闹,感情淡漠。最近3年多时间,双方吵过、闹过,打过官司,仍然没有满意的结果。
两人分居两年多,孩子跟着林雅,罗超不知孩子转到哪个学校。他说:“只有离婚了,我才能得到孩子的探视权。”经调解,双方终于打破僵局。昨天,他们友好分手了。
家庭经济账纠纷双方连连打官司
罗超和林雅都是理科生,从事计算机程序开发的工作。因为朋友圈小,罗超一直单身,后来经人介绍认识了林雅。相同专业的两人聊得很好,有些林雅不懂的问题,罗超能很快帮她搞定。
经过交往,两个人很快结婚了。可能因为生活习惯和工作性质太相似的原因,双方婚后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并经常争吵。结婚两年,罗超就离开福州去广州上班,有了距离,两人的关系反而有了好转。林雅在家带孩子,罗超每月按时寄钱回家,过了几年,他们就买了房和车。
婚后第四年,罗超回到福州与林雅生活。他发现家中购置的房屋产权证上只有林雅的名字,买的车也是林雅的名字。罗超算着自己在几年内给林雅汇了23.25万元,家里父母也给了19.53万元。林雅称这些钱都花了,没有剩余。
双方的矛盾因钱的问题直接升级。罗超打印出12份汇款单,向法院起诉妻子,要求讨回购房的钱,或者在房产证上增加自己的名字;他的父亲也向法院起诉,要求儿媳归还19.53万元。
罗超的官司打赢了,可是执行不了;他父亲的官司一审、二审都没有结果,最后只好作罢。
两年前,罗超再次离家,今年4月才回来。
协议离婚各出清单双方要求南辕北辙
在调解员的协助下,双方终于同意对话,可惜因为钱的缘故,双方很快又吵了起来。“官司都没打清楚,吵能吵清楚吗?”调解员问,双方这才冷静下来,表示愿意协议离婚,由男方起草离婚协议。
双方争议集中在四个方面:7岁孩子的抚养权、共有的一套房产、一辆小车以及男方给女方的几十万元现金。
男方列出清单称,汇给女方的现金23.25万元有银行记录,女方要归还;男方父母给的19.53万元,女方也要归还。男方是独子,孩子理应归男方抚养,女方按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给男方。房子按市价1.6万元/平方米计算,卖掉后一人分一半,如果女方愿意买去就支付男方一半的钱。9万元的车子,虽然旧了也是共同财产,此车一直是女方使用,折旧后由女方支付男方1.7万元。
女方列出清单称,男方汇的钱都在买房时交首付款了,自己没有私用,退不了。男方父母的钱,自己没拿过。孩子还小,况且女方不打算再生孩子,所以抚养权归女方,男方按月付抚养费1000元。因为女方要和孩子居住,所以房子要归女方。车子折旧不值钱,当接送孩子上学的工具。这么多年,孩子的生活开支都由女方支付的,男方要按天计算支付37.3元,共支付2615天。
第一次的调解,因为双方都认为对方苛刻,还没等调解员发言就不欢而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