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车速太快与路人发生争执,驾驶员竟纠集朋友打伤路人。近日,林某和其余涉案同伙因犯寻衅滋事罪,分获九个月至三年九个月的刑期。
“你怎么开车的?”2014年4月30日23时许,林某驾驶一辆白色小车在经过霞浦松港街道中锦香格里小区门口路段时,因车速太快惊吓并差点撞到行走的谢某某等人,谢某某等人因此与林某发生口角,并拳击林某,导致林某鼻子流血。
“你们给我等着瞧!”见对方人多势众,遭打后,林某“识趣”地驾车离开现场。
当晚23时50分许,林某纠集十余人在某大排档找到了路人谢某等人。“就是他们,给我打!”林某纠集的十余人见到谢某等人,上前就是一顿痛打,致谢某等人身体多处受伤,伤情重者达九级伤残。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借故生非,纠集多人扰乱社会秩序,持械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重伤,一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林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是累犯,应予从重处罚。林某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成立,可以从轻处罚。综合以上情节,并结合被告人林某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情节,最终作出如上判决。
(记者 陈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