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报名旅游团遭遇台风 飞机误点原定行程缩水

来源:福州日报

  福州新闻网5月4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程仁山 通讯员 榕旅宣)王女士在旅行社报名参加了东亚某国6日游的旅游团,出发时遇到台风,飞机无法起飞,出发时间调整为次日。由于旅游团回程的包机无法变更时间,旅行社告知王女士回程时间按原计划不变,原旅游行程因此少了一天,有部分景点无法游玩。

  根据规定,王女士遇到的情况属于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王女士同意变更合同继续参加该旅行团,则可以要求旅行社退还因此减少的费用。如果王女士要求解除合同不去旅行,则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王女士。

  案例点睛

  《旅游法》第六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一)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二)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责任编辑:黄新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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