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5月1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刘珺 通讯员 晋刑综 晋检)工程合同在手,还有好朋友担保,卞某以为没什么问题,放心将40万元借出,不料合同、签名均是伪造的,40万元无法要回。晋安刑侦大队民警辗转重庆、太原等地,4月29日在山西太原将涉嫌诈骗的秦某抓获。
2013年3月,秦某找到卞某称,朋友林某因工程急需资金周转,想借款40万元,他出面做担保人。由于秦某和卞某平时关系不错,林某也是卞某的朋友,卞某不好驳朋友的面子于是同意借款。不久,秦某带着一份工程合同找到卞某,合同上签有林某和秦某的名字,随后卞某通过网银将40万元转入合同上注明林某的账户中。
此后,秦某就失联了,到了约定的还款时间,卞某没有收到还款,也联系不上秦某,于是直接找到林某,要求林某偿还40万元借款及利息。林某拒绝还款,称未从事任何工程,也没有向卞某借款。卞某出示合同,林某称从来没有见过该合同,也没有在合同上签名,且他的银行卡于2012年下半年借给秦某使用,此后他也找不到秦某。
怀疑秦某、林某唱双簧,卞某向晋安警方报案,并对合同进行鉴定,经福建南方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林某的签名系伪造。晋安刑侦大队对涉嫌诈骗的秦某进行追查,由于秦某居无定所,追查工作持续了两年。今年4月底民警赶赴重庆、太原等地,历经5天终于将秦某抓获。
经审查,秦某承认因资金紧张,以林某接到工程的名义向卞某借款,伪造合同以及林某的签名骗得40万元。目前,秦某已被警方刑拘,此案还在进一步审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