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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用“奥丁格”中文商标啤酒 闽进口商被判侵权

2015-04-23 10:11:14来源:福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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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平行进口是指在国际贸易中,进口商未经本国商标所有人或商标使用权人许可,从境外进口经合法授权生产的标有相同商标的同类商品的行为。商标平行进口行为包括如下构成要件:1.平行进口的商品为正品;2.平行进口的商品是合法购得的;3.进口商品上标注的商标与本国商标权人的商标来源于同一商标权人;4.进口商的行为未得到本国商标权人的许可。

  本案双方争议的问题并不完全符合商标平行进口的构成要件,所以称为非典型性商标平行进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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