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大妈“黑户”近30年 长泰养子有孩没法落户

来源:海峡都市报作者:陈青松

  难落户 愁煞人

  闽南网4月22日讯 一纸户口,两处犯愁!云霄的吴大妈当“黑人”近30年,想办医保办不了;长泰小伙小王是过继给舅舅的养子,儿子出生5个月,想落户到舅舅家却落不了。他们的愁该怎么解?且听户政民警支招。

  近30年没户口 医保办不下来

  民警:查记录走访可恢复户籍信息

  “我现在年纪大了,没有户口,办不了医保,连去医院看病都不能住院”,昨天上午,云霄莆美镇的吴大妈一脸焦急。

  她本是诏安梅州人,1986年嫁到云霄。结婚时,她既没有领证,也没有迁户口。娘家人以为她出嫁,办新户口本时,就没有上报其信息,当地派出所也将她的户籍信息注销。

  这几年,看着邻里们都办了医保,吴大妈开始着急起来,因为没有户口本、身份证,她根本办不了。时隔近30年,吴大妈没有相关证明,户籍要补办,究竟该怎么办?

  昨天上午,记者带吴大妈到诏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咨询。中队长林光敏介绍,像吴大妈这样的情况,在诏安并非少数。

  他现场登记了吴大妈的大概身份信息,并移交给梅州派出所户籍民警,“如果有原始记录,那我们就可以很快帮她恢复户籍信息”。如果查不到原始的户籍信息,民警将按照程序调查取证,等材料充实后才可恢复。

  养子生的孩子 不知落户哪里

  民警:要落继父家,只能办过户或拆户

  长泰林墩工业区的小王最近是喜忧参半,喜的是,老婆刚刚给他生了大胖小子;忧的是,儿子的户口迟迟落不下来。

  小王说,他家的情况确实比较特殊,他和妻子都是各自家庭的养子和养女。

  昨天下午,枋洋派出所王警官介绍,小王夫妇都是养子女,可都没有按规定办理相关的领养手续。而且,在户口登记时,其继父家庭的户口本注明的亲属关系也非养子养女,而是外甥和侄女,“这就是说,他们是寄户的,按规定,寄户者的配偶及其子女,是无法落户到户主家的”。

  而且,小王也没有办法将户口迁回自己亲生父母家。按照规定,已婚子女户口迁出的,要投靠父母户口,除非是父母无人照顾,而其亲生父母家还有哥哥,因此不能迁回。

  王警官表示,现在小王要想妻子和儿子落户继父家,要么和继父拆户,另立门户,建房安家;要么,让养父将房产过户给他,由其当户主。

  (海都记者 陈青松 戴江海 通讯员 沈怀新 王莹莹)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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