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网络黑客盗卖他人IP月入上万元 仅小学毕业

来源:海峡都市报作者:曾炳光

  盗卖别人IP 网络黑客被批捕

  南靖这名男子成为我省首个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批捕的人

  闽南网4月21日讯 只有小学毕业,男子曾某却当上了网络黑客,每天上上网,睡睡觉,就能月入上万元。昨日,他以涉嫌犯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南靖检察院批准逮捕。这也是福建省第一个因涉嫌该罪被批捕的“网络黑客”。

  曾某是南靖人,他见南靖本土的金线莲产业做得红红火火,他在自建的网站上销售金线莲,但因经营不善,一直以来生意都很惨淡。

  2014年10月,曾某在网上无意中接触到一名叫阿木(已另案处理)的人。只要从阿木处租用服务器,使用阿木提供的软件(木马程序)在网上自动搜寻有漏洞的计算机,盗取他人的IP用户名及密码,并将这些计算机的信息提供给阿木,就可以获得可观收入。曾某便开始每天在家打开电脑上上网,累了睡觉,果真月收入上万元。

  而得到曾某提供的IP用户名及密码,阿木即可控制他人计算机,并根据其使用他人流量的情况付费给曾某。至2015年3月案发,曾某共从中获利4万余元。

  经办检察官介绍,阿木通过这种手段攻击一些大企业的网站、电脑,此案这才案发。

  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检察官介绍,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对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52条第二款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随着经济发展和计算机网络的普及,不法计算机程序的使用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性不言而喻,网络黑客可以通过控制受害者电脑或者对方的网站,窃取商业机密或者让一个公司企业无法正常运营。利用计算机犯罪具有隐蔽性强、涉案人员多且居住分散、作案手段科技化等特点,打击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难度也大,目前本案只有曾某一人被批捕。这也是福建省检察机关首例以涉嫌犯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批捕的案件。

  □提醒

  自动弹出的网页或广告,别点!

  检察官温馨提醒,在使用网络时,千万不要相信类似“QQ中奖”之类的诈骗信息,同时,当计算机自动弹出网页或广告信息时,很有可能是由于木马程序的侵入造成的,不要随意点击打开。另外,记得定期修复操作系统漏洞,不随意打开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及时对系统进行重装等,在很大程度上可避免木马程序带来的危害。

  (海都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苏小映)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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