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儿
家里最穷的时候,是锋姐第三个孩子临盆的那一天,“我自己积攒下来的钱已耗尽,那天家里只搜出800多块钱”。
那时民间接生婆的市场价是“女孩800元,男孩1000元”,“要是生儿子,连接生婆的钱都不够付”。2011年12月15日,接生婆上门后,发现“子宫不开”,孕妇肚子痛得厉害,担心有生命危险,接生婆引荐她去医院生产。次日,锋姐到了晋江一家医院,做完B超检查后发现,羊水有问题,胎位不正,只能剖腹产。
没钱交住院费,只能等杨君筹钱生孩子,在这过程中,因为情况危机,医生说先把小孩生下来,钱后面再筹。
同样因为没钱,住院期间,锋姐最好的待遇是两个鸡蛋。6天后,她选择出院。在住院期间,除了接生费1000元外,医疗费用前后总共花了4800元。这笔钱,是杨君给远在湖南的父母打电话,父母将家里准备过年杀的猪和稻谷卖了后才凑齐的。
刚开始,因为没有母乳,加上剖腹产身体虚弱,产妇还需卧床休息,就让杨君帮忙,但因为睡不好觉,在调奶粉的时候,他喋喋不休,冲着锋姐发脾气。
在锋姐看来,杨君并没有因为儿子的到来发生改变,吵架依然是家常便饭,吵得凶的时候,“他还会叫我走,说有你不多,没你不少,他说小孩他不要,要我带走,送人也好,他说他自己都养不活,怎么会养小孩”。
2013年1月4日,实在忍不下去的她再次选择离家出走,“那一天下着雨,我就走了,他抱着小孩,没有拿雨伞,跑到外面,把我追回去,我不回去,他就在我面前下跪,求我回去”。
“我本打算到石狮长途汽车站,乘车离开这个伤心地,后来看到小孩被雨淋到,觉得可怜,于心不忍,只好抱起小孩跟着他回了家”。
有一次,锋姐与邻居郑某聊天,提到自己经常和老公吵架,“老公不想要孩子,我一个女人也养不活,看有没有人能抱养,我将孩子送给人养”。
郑某向警方供述,其有一对在泉州打工的三明老乡,结婚多年,但一直没有生育,想抱养一个。两人一拍即合,三方约定于2013年1月10日在石狮长途汽车站见面,当日,锋姐在杨君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一份49字的协议,买方付款5万元。
签下协议第三天,锋姐一件行李都没带,只身一人逃往广东惠州。在惠州汽车站一家旅馆住下时,得知旅馆正缺清洁工后,她直接留下打工。然而,只在惠州工作了13天,锋姐又返回石狮,她听杨君说要报警,便说自己会去自首。
回到石狮时,已临近春节,杨君说:“牢里日子过得苦,就不要去了,干脆跟我一起回湖南过年”,锋姐认了。
锋姐希望将钱退给人家,在湖南岳阳火车站,她将一张存有3.6万元的卡给了杨君。为了找到孩子,二人在春节前又提前回到石狮并打算报警,杨君劝她到晋江躲一段日子,去外面逃个一两年,到时再一起过。
她并没有按杨君的意思躲在安海,而是想起了在惠州旅馆当清洁工的日子,在她的印象中,那里“工作又轻松,活又好做,工资还不低”。在锋姐到惠州的第二天,杨君报了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