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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车”涉嫌非法营运 福州有8辆“专车”被查处

2015-04-21 08:35:01来源:海峡都市报作者:李思玲 杨阳

  租赁企业自有车辆 也属于“非营运”

  “‘专车’存在安全隐患。”业内相关人士说,专车服务比较好,目前确实存在市场。但和“黑的”一样,“专车”存在风险,如果发生意外,乘客索赔困难。

  据了解,福州出租车管理相关规定要求,出租车司机要有三年以上驾龄,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主要或者同等责任记录,同时要经过培训并且通过交通部门的考试,才能上岗。

  至于出租车,每个季度都要强制进行车辆二级维护(对离合器、发动机等进行检查),并且作为营运车辆必须购买承运人责任险,如果发生意外,乘客可获赔。

  “‘专车’的驾驶员资质如何,车辆是否有保障,是最大的问题。”上述人士说,虽然“专车”称对司机挑选也有一定标准,但到底有没有执行,并没有人知道。而且,“专车”平台虽说只与有资质的汽车租赁公司合作,但很多租赁公司的车辆并不是自有车辆,而是私家车“挂靠”,这和“黑的”没有分别。此外,即使是租赁企业自有车辆,其车辆性质仍然是“非营运”,并没有强制购买承运人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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