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
电脑版
飞卡阅读 头条 福州 原创 专题 图解 H5 福建 天下 台海 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 福州乡村振兴 福州人才 福州都市圈 金融
榕视频 讲述福州 乌山时评 听福州 福州365·百姓

福州中院宣判湖北“老虎”

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因滥用职权、受贿 获刑17年

2015-04-18 08:18:38来源:福州晚报

福州中院宣判湖北“老虎”

    陈柏槐听候法院宣判。

  福州新闻网4月18日讯  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被控受贿283万,导致国家经济损失6.1亿多元。昨天上午,福州市中院公开宣判该案,以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他有期徒刑1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

  福州市中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08年期间,被告人陈柏槐在担任湖北省农业厅党组书记、厅长期间,违反国有资产和土地管理有关规定,擅自决定将下属单位湖北省畜禽育种中心国家划拨的畜牧科研用地非法转让用于经营性开发,并弄虚作假帮助受让方竞得土地使用权,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6.1亿余元。

  2003年11月至2013年8月、9月间,陈柏槐利用其担任湖北省农业厅党组书记、厅长、湖北省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武汉佳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泰然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在土地转让、项目开发、企业经营、工程招标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亲属多次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283万余元。

  (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陈鸿星  通讯员 刘晓庄 文/摄)

相关新闻
本网推荐